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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免费婚前医学检查
婚前医学检查的法律政策依据
《母婴保健法》第十二条: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,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。
《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》第十条:在实行婚前医学检查的地区,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,应当到医疗、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。
《婚姻法》第十条第三款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无效: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,婚后尚未治愈的;
《婚姻登记条例》第九条: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,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,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,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。
省财政厅、卫生厅和民政厅先后印发的文件《自愿免费婚检政策的通知》(川财社〔2014〕4号),《四川省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方案的通知》(川卫办发〔2014〕49号),明确要求,从2014年1月1日起拟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四川省的婚姻登记当事人,双方均可在当地婚检机构享受免费婚检一次。
婚前医学检查的意义
婚前检查是为即将步入结婚圣殿的情侣提供的一种健康检查,通过婚检可以了解结婚前男女双方的健康状况,并且可以发现一些身体的异常或疾病,包括:有无男性或女性生殖系统发育异常、慢性病、传染病、性病、遗传病等。对患有影响结婚和生育疾病的患者,医生会给予正确的矫治,同时提供孕前咨询指导。从医学和优生学的角度来看,婚前检查有利于婚后家庭的幸福和婚姻的美满,有利于优生优育、提高下一代的身体素质。婚前检查是婚姻质量的保障,不做婚前检查,或者隐瞒疾病,一旦对方被糊涂地传染,甚至有可能影响下一代的健康,夫妻感情会受到严重影响。
免费婚前医学院检查的对象
自2014年1月1日起,凡是在游仙区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,且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游仙区的居民,以及住区部队的现役军人。婚姻登记前3个月及婚姻登记后1个月内,均可在游仙区妇幼保健院享受免费婚检一次。
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项目
病史询问、体格检查、血常规、尿常规、白带常规、梅毒筛查、谷丙转氨酶、乙肝两对半、艾滋病筛查、淋球菌镜检、胸透、婚前卫生指导和卫生咨询
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注意事项
1、婚检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:00-12:00 下午13:00-17:00
2、婚检当天上午空腹(不能吃早餐,以免影响结果)。
3、女性请避开月经期。
4、未婚者请带户口簿、身份证原件或军官证等有效证件原件;已登记结婚的带户口簿、身份证原件、结婚证原件;最好男女双方同一天检查。
5、请男女双方各带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。
6、婚检流程: 婚姻登记大厅咨询、登记、填表→机关食堂三楼卫生应急室(婚检中心),填写《婚前医学检查登记表》→分别到男、女婚检室,医生询问病史、体格检查→实验室检查→接受婚前卫生指导和卫生咨询,领取《婚前医学检查证明》→持《婚前医学检查证明》到婚姻登记大厅办理婚姻登记
7、婚检地址:游仙区政务服务中心(游仙经济开发区东山大道南段6号/五里梁)。
8、联系人:汪医生 联系电话:0816--5037097